NEWS
知识资讯
分享养护知识,关注实时资讯
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国内新闻 热门新闻

《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》中的处罚规定

编辑:admin   浏览:  时间:2017-06-03
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》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规定可处以50-2000元罚款,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:
1、使用带有危险性林木有害生物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。
2、发生林木有害生物不除治或除治不力,造成林木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。
3、隐瞒或者虚报林木有害生物情况,造成林木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。
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
首页 | 关于我们 | 业务范围 | 设计图示 | 工程案例 | 知识资讯 | 我要订制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
版权所有©XXX有限公司    
制作与维护:星河东莞网络公司   后台管理   企业邮箱
地址:东莞市常平镇常马路丽景花园 全国服务热线:0769-87917880